信息"裸奔"屡禁不止 快递单号一个0.6元网上公然出售

2014/4/26 23:21:33 来源:深圳新闻网 点击量:3013

核心提示: 4月25日讯(记者 刘梦婷)0.6元一单,快递单号被明码标价贩卖出售。近日,在深圳论坛上有用户公然出

425日讯(记者 刘梦婷)0.6元一单,出售快递单号。近日,在深圳论坛上有用户公然出售当天物流单号,价格6毛一个,每天大概3-10张不等。对于这种现象,律师潘翔表示,网络贩卖导致查处难度较大,而依照现行法律量刑又较轻,违法成本低使得不不少人铤而走险。

网上贩卖快递单号0.6/

近期在深圳论坛上有名为桃源的用户发布了一个题为《出售当天真实物流单号》的帖子,内容为:我在南山这边的一家科技公司上班(前台),每天大概有3-10张快递要我寄出。发货地址都是为广东深圳。一般是晚上七点会来公司收件,想要订单相片可以提供。价格6毛一个,每天大概是3-10张不等。记者按照桃源提供的QQ号码试图与对方取得联系,不过截至记者发稿,对方仍未接受记者的申请

其实,快递单号被贩卖的情况由来已久,买卖单号已经形成灰色产业。此前类似事件已有不少媒体进行曝光,其近百万条快递单个人信息不仅可在网络上购买到,单号数据信息还能24小时刷新,卖家还可以根据买家需求订制不同发货地点的单号。

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快递单号就能查到一起淘单网、单号无忧网等多个快递单号交易平台,更有平台打出当天真实快递单号的旗号售卖,而这些专售快递单号的网站,均需注册会员才可购买单号。

单号多用于淘宝店刷钻

而记者发现在不少论坛中,都存在公然出售快递单号的现象,价格多以0.5元或0.6/单明码标价。而在QQ中查找关键词快递单号,相关QQ群达上千个。记者随机加入一个QQ群,发现买家大部分是淘宝店主,购买单号主要目的是为刷钻

为提升自己店铺的信誉度,不少淘宝店主选择购买快递单号给自己店铺刷钻,也就是通过信誉造假而进行虚假交易。在名为“*通当天真实快递单号QQ群中,记者了解到大客户可以拿到0.3/单的优惠价格。

市邮政管理局:出现违法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

2014326日,国家邮政局发布《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》,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泄露用户信息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然而,这并没有阻断不法分子售卖快递单号信息的行为。

作为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,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方面表示,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是安全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,也是行业监管的红线和底线。通过深圳市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协调平台,该局已和公安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与协同处理机制。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,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。不过,目前市邮政管理局方面尚未收到与个人信息泄露有关的申诉。

深圳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针对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,将面临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76条和《规定》第48条均有明确规定。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;对快递企业,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。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邮政管理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,选择正规、信誉好的寄递企业,如遇到邮件(快件)个人信息被违法泄露情况,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。

律师:违法成本低导致不法分子铤而走险

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,个人信息被当做商品一样倒卖,扰乱了公民的生活和工作,而不法分子借机生财牟利。20092月通过的《刑法修正案<>》中新设立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,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,情节严重的,依照上述规定处罚。潘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特别提到,就现行法律而言,泄露信息事多判处3年,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导致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。

潘翔律师认为,根据201071日实施的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所以百度网站对用户上传的业主信息资料有审查的义务,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应拒绝发布和及时删除,否则应承担侵权连带责任。

潘翔律师还介绍,由于很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,难以追究刑事责任,很多情况下还存在举证难和查处难的问题。我国正在制定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这是部专门针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法律,能从民事和行政的角度出发更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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