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机吴某与信息市场内的席位张某于2014年3月14日订了一票去呼和浩特的小型设备,双方约定该货运费按吨位算,重量为32吨内,并在信息市场诚信公证处进行了公证,去装货地点之前,席位说好让司机装完货后去附近的过磅处过磅,司机同意后便出发去装货。
装完货后,司机并没有按席位说的在附近的过磅处过磅,在半途中的高速收费站发现,该小型设备重量比公证时约定的32吨多了4吨,司机联系席位要求补偿。席位认为司机并没有按他说的去附近过磅处过磅,而是擅自将货物拉走,现在要求补偿有点过份,为此双在通话过程中发生口角。司机一怒之下要求席位补偿10000元,否则将该货拉回家。
席位担心货物被司机拉走,便找到信息市场公证处,希望公证处的调解员帮忙协调。调解员联系到司机,并对司机说,补偿费10000元过高,不合理,应按公证要求对司机进行补偿,但司机坚持要价10000元,不肯退让。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引导,司机同意8000元的补偿费。然而,8000元的补偿费远远高于超吨的运输价格,属司机个人漫天叫价行为。最终,按公证处理将该司机拉进黑名单,限制其往后的运输行为。
温馨提示:司机应诚信经营,遇到特殊情况应与席位及货主协商,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