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5日,司机苏某与信息市场的席位孙某订了一票货,货物是从广州运到昆明的百货,双方在信息市场诚信公证处公证,公证时约定运价为15000元,预付5500元,余款货到卸货后付清余款。公证完毕之后,司机便去装货地点装货出发去昆明。
司机苏某于2014年1月18日到达昆明,并把货物卸在了指定的卸货地点,卸完货以后,货主以资金紧张为由只给司机打了4000元,剩余款项过几天再结清。司机一时心软,相信了货主的话,留下卡号便离开了昆明。谁知,过了一个月,司机问货主要钱,货主依然称资金紧张。司机只得联系席位孙某,孙某答应尽力向货主要运费,司机担心席位会像货主一样推托,便找到信息市场公证处寻求帮助。
调解员了解清楚情况以后,考虑到此运费拖欠时间较长,调解员便要求席位跟厂家沟通,让厂家必须在两之内结清余款,否则由席位孙某先垫付运费。第二天,席位便以5000元油卡及500元现金的形式将余款结清。
温馨提示:司机与席位交易时,应及时做好诚信公证,出现拖欠运费现象尽快与信息市场纠纷调解中心联系,席位对厂家及货主都较熟悉,针对厂家拖欠运费,席位应积极与厂家沟通,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司机运费。